2004级学生毕业标准
2008-04-02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编辑:法学院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法学系04级法学专业毕业标准如下:

    1、修足以下模块学分:通过院级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所以课程的考试;专业选修课修足25学分;跨系选修课(原院级选修课)修足4学分;实践创新课修足9学分。

2、专业技能达标。专业技能达标须通过三项考核:法学综合知识考试、企业法律实务考核、律师实务考核。法学综合知识考试04级已考核完毕,其他两项考核将于四年级上学期进行。

3、普通话考核合格。普通话等级考试在二级乙等及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标准。云南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60分及60分以上,或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284分及284分以上(以百分制计算的成绩为40分及40分以上)。

以上四项标准第1-3项为毕业证获得标准,第四项为学位证获得标准。

04级同学计算好自己所获得的学分,特别是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学分不足的尽快选修相关课程,否则将不能如期毕业。

                                      法学系

                                 2007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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