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08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会于2008年4月1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会分8组进行(详见分组名单),每个学生按序号等候答辩。
二、所有学生应于19日上午8:50到答辩教室,等候答辩组老师点名,交待答辩注意事项。无故不参加点名和轮到本人答辩时不在场的,评定成绩时将会降低等级。
三、做好答辩准备:1、论文涉及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法律规定;2、论文有何创见和现实意义;3、对论文中“解决问题”的措施作进一步阐述;4、对论文中的某些错漏作出补正等。
四、做好记录:1、老师提出的答辩题目;2、老师指出的论文修改意见。
五、每个学生答辩结束时,到记录员处在“诚信声明”上签名。
六、参加答辩时带上论文电子版,答辩结束后将论文电子版送到敬业楼507 办公室拷贝保存。
七、需要修改的论文(不含经答辩未通过的论文),应于4月25日前将修订稿打印三份送到敬业楼505办公室。同时,将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送到敬业楼507办公室拷贝后置换保存。
八、参加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论文学生名单于4月22日公布。有关同学可以重新准备后参加5月中旬举行的第二次答辩。
法学院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