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本科学生受到初步的科研锻炼,保证毕业论文具有较好的质量,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论文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实行评阅、答辩回避制度。
二、 实行论文评阅教师与主答辩教师(负责对论文的主要提问)相结合。每个答辩组由三名教师组成。
三、 评阅教师对指定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二”。在“评阅教师评语”中必须写明“同意(或不同意)参加答辩”。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不同意参加答辩”的意见,成绩评为不及格:(一)严重抄袭他人成果,证据确凿;(二)论文内容文不对题,东拼西凑,思路混乱。评阅教师填写的“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二”于论文答辩前交到院教务办公室。
四、 答辩提问的主要方向:1、论文涉及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法律规定(精神);2、本文有哪些创造性的见解;3、对“解决问题”的某些措施(论文写得较原则或不清楚的)作进一步阐述;4、针对论文中的某些较大的错漏提出问题;5、写作本文的现实意义;6、其他与论文相关的问题。
五、 各组开始答辩时,先对参加本组答辩的学生进行点名,交待答辩注意事项。已经答辩的学生和等待答辩的学生可以自行安排参加旁听。
六、 学生答辩时不汇报论文内容,直接由答辩组教师提问,学生记下问题后退席作短暂准备再回答问题。非主答辩教师可以在提问时提问,也可以在答辩中追加提问。对论文需要作修改的,在答辩过程中给学生指明。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包括提问时间)。
七、 每个学生答辩结束时,不立即宣布论文是否准予通过。各答辩组在全部学生答辩结束后,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商定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由答辩小组长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中记明成绩并签名。
八、 在答辩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可以作出“不予通过”的决定:(一)基本概念不清楚,主要法律规定不知晓,答非所问;(二)对论文内容不掌握,离开论文无法回答问题;(三)论文内容漏洞较多,不能自圆其说。
九、 经过第一次答辩未能通过的论文,由学生再作修改后,参加第二次答辩。
十、 论文答辩结果由院教务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公布。
云南师大商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