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返校通知
2008-04-02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编辑:法学院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法学专业2004级全体同学:

现将本学期主要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正式论文(一式三份,以及“开题报告书”、初稿及修改稿)的截止时间为4112以前。逾期提交的学生只能安排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果答辩未予通过的,不能毕业)。

二、论文答辩时间:41920日。

三、专业课毕业补考时间:414-18日。请有关同学根据原来学习的教材认真准备。

四、“毕业实习鉴定表”于415日前交给谭艳老师。不提交鉴定表的“毕业实习”成绩为0分,不予毕业。

五、回校的同学请到谭艳老师处注册。注册的截止时间为331日,不能按时注册的同学应向辅导员请假,否则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已与用人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书》的同学,一定要将四份协议书带回学校盖丙方处的公章,协议才可生效,界时,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接收单位办理户口迁移和发放“报到证”或“登记证”。

 

                            法学院

                        2008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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