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4级第八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2008-04-16 阅读: 出处: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编辑:法学院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20072008学年下学期是2004级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学期,所有教学工作和毕业生工作都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能否如期毕业的问题。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有关任务;否则,以自动放弃考查考核处理,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一、毕业论文。本学期放假离校前不能提交定稿论文的学生,应在三月份提前回校修改论文。提交正式论文的截止时间为331(包括考研学生),逾期不提交论文的不列入正常的论文评阅、答辩程序。

二、毕业实习。120320为毕业实习时间,由学生自行联系单位实习。毕业实习鉴定表于415日前交给谭艳老师。毕业实习鉴定表是评定毕业实习成绩的唯一依据。

三、学期补考。本学期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的,三月上旬安排正常补考。学期正常补考不参加的,可以参加毕业补考,但仅有一次补考机会。

四、毕业补考。在历年考试中因取消考试资格、缺考、补考不及格而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将于4月下旬安排毕业补考,希望有关学生提前做好准备并主动关心学校的安排,以免错过机会。

五、全体学生应与辅导员保持畅通联系。如本人和家长的联系方式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辅导员。

 

                                       法学系

                                   2008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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